臺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一小段都市更新案

敦化南路兩個街廓分開規劃,容積要依原使用分區回推。

土地規模
31 筆土地
更新單元面積
7,179.00 ㎡(約 2,171.65 坪)
宇豐角色
領銜估價
案件進度
審查中(分北區、南區兩案)
40 公尺
  • 地籍宗地
更新單元 31 筆宗地範圍,界線取自地籍圖資,幾何面積 7,195 ㎡。

案件條件

本案位於臺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一小段,涉及 201 地號等 31 筆土地,土地面積 7,179 平方公尺,約 2,172 坪,分為北側與南側兩個街廓。

使用分區為敦化南北路特定專用區 B 區與第三種住宅區。特定專用區 B 區建蔽率不得超過 50%,容積率依原使用分區的容積率規定辦理。兩個街廓皆四面臨路,西側臨敦化南路二段(70 公尺),東側臨樂業街(11 公尺),土地形狀方整。

更新前無建物。更新後北側街廓規劃地上 25 層、地下 4 層店鋪住宅大樓一棟,南側街廓規劃地上 21 層、地下 3 層店鋪辦公大樓一棟,採鋼骨鋼筋混凝土造。

主辦機關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,臺北市官方個案編號 R111710,分北區、南區兩案審查中。

宇豐負責的工作

本所以領銜估價辦理更新前後權利價值評估,採比較法與土地開發分析法。價格日期為民國 112 年 8 月 31 日。

工作範圍包含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的估價資料編製,以及送件版、補正版、公辦都更專案複審會議版各階段的修正與意見回應。

案件難點

敦化南北路特定專用區的容積率不是直接規定,而是「依原使用分區之容積率規定辦理」。評估更新前土地權利價值時,必須先回推各宗土地的原使用分區,才能確定適用的法定容積,並在報告中說明分區認定與容積採用依據。

南北兩個街廓的產品也不同:北街廓是店鋪住宅,南街廓是店鋪辦公。住宅與辦公的市場條件、比較標的來源與價格水準都不一樣,更新後價值必須分街廓、分產品評估,並分別說明採用的比較標的。

完整案件資料

官方案名:擬訂臺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一小段201地號等31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案

案件與官方識別

案件位置
臺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一小段
土地規模
31 筆土地
宇豐角色
領銜估價
案件進度
審查中(分北區、南區兩案)
主辦機關
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
官方個案編號
R111710

基地與建築條件

更新單元面積
7,179.00 ㎡(約 2,171.65 坪)
使用分區
敦化南北路特定專用區 B 區(建蔽 50% 以下,容積依原使用分區規定辦理)與第三種住宅區
土地臨路
南北兩街廓皆四面臨路,西側臨敦化南路二段(70M)、東側臨樂業街(11M)
土地形狀
方整
更新前型態
無建物
更新後建築形式
北街廓地上 25 層、地下 4 層店鋪住宅大樓;南街廓地上 21 層、地下 3 層店鋪辦公大樓
建物構造
鋼骨鋼筋混凝土造

估價作業

價格日期
民國 112 年 8 月 31 日
採用估價方法
比較法、土地開發分析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