費用由哪些因素決定
- 估價目的:訴訟、都市更新權利變換、財務報導、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、繼承與贈與等用途,對報告內容與估價師責任的要求不同。
- 標的類型與數量:單戶住宅、整棟建物、土地或多筆地號,需要蒐集與分析的資料量差異很大。
- 權利狀況:共有、地上權、占用、租約,或漏水、海砂、凶宅等瑕疵,都需要額外調查與分析。
- 交件時程:需要在較短期間內交件時,會影響作業安排。
費用在委託前以書面約定,不會因為估出來的價格高低而改變。謄本規費、出庭、審查會議、差旅等是否包含在內,會在委託書中寫明。
都市更新權利變換案件的估價費用
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的估價費用,由實施者委任三家以上專業估價者辦理,並列入共同負擔。以臺北市為例,〈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內有關費用提列總表〉(113 年 10 月版)說明十四訂有每家估價者的認列基準:
- 基本費用:40 萬元+(更新前區分建物筆數+更新前土地筆數+更新後主建物筆數)×係數。筆數合計 100 筆以內,係數為 0.5;超過 101 筆的部分,係數為 0.45。
- 領銜估價者(被選定為權利變換基礎的估價者),另加計基本服務費用的 30%,但不低於 25 萬元。
- 需評估權利變換關係人、更新後有特殊產品、分送案件需估算銷售淨利、或需估算成本型容積市場價格時,另有加計項目。
- 實際以合約金額認列,並須檢具合約影本。
臺北市提列基準試算
依上述說明十四,試算每一家估價者可提列的基準金額,不含地籍圖、使用分區與登記簿謄本等文件申請費用。這不是本所報價,實際費用依委託內容與合約約定。
| 基準金額合計 |
|---|
其他縣市另有各自的提列標準。
委託流程
- 洽詢與報價:告訴我們標的位置、估價用途和希望的交件日期,我們回覆報價與所需資料。
- 確認委託內容:雙方確認勘估標的內容、價格日期、價格種類及條件、估價目的後簽訂委託書。這四項是法規要求在估價前先確定的基本事項(《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》第 9 條)。
- 提供資料:依下方清單提供文件。謄本、地籍圖等官方資料是否由本所代為申請,以及相關規費,會在委託書中寫明。
- 現場勘察:估價師到現場確認標的狀況、使用現況及影響價格的因素,並拍照記錄(同規則第 13 條)。
- 分析與估價:蒐集比較實例與市場資料,原則上兼採二種以上估價方法推算價格(同規則第 14 條)。
- 交付報告書:估價師簽名後交付估價報告書(《不動產估價師法》第 19 條)。
需要準備的資料
| 資料 | 什麼時候需要 |
|---|---|
| 土地、建物謄本 | 所有案件 |
| 地籍圖、建物測量成果圖 | 所有案件 |
| 使用執照或建物竣工資料 | 有建物的案件 |
| 租賃契約、租金收入 | 以收益評估的案件,例如出租中的店面、辦公室 |
| 瑕疵相關資料(鑑定報告、修繕紀錄、照片) | 漏水、海砂、傾斜等瑕疵案件 |
| 法院函文或爭點說明 | 訴訟案件 |
| 更新事業計畫、權利變換相關資料 | 都市更新案件,細節見〈委託都市更新權利變換估價前,要先準備哪些資料?〉 |
要多久
出件時間依案件類型、標的數量與資料齊備程度而定,會在報價時一併說明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案件依事業計畫與審議時程安排。
常見問題
同一份報告可以拿去別的用途嗎?
報告書以其中載明的估價目的與價格日期為準。用途或日期改變時,價格條件可能不同,需要重新評估,並另行約定費用。
費用什麼時候支付?
付款方式與期程在委託書中約定。
資料還沒齊,可以先洽詢嗎?
可以。先告訴我們標的位置、估價用途和希望的交件日期,再依案件確認需要補充的文件。
有估價需求,歡迎來電 02-2523-2553,或到〈聯絡我們〉留下案件位置、用途與期限。
依據
-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8、9、13、14 條(全國法規資料庫) ↗
- 不動產估價師法 第 19 條(全國法規資料庫) ↗
- 中華民國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十六號公報〈不動產估價委託契約書訂定指引〉
- 臺北市〈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內有關費用提列總表〉113 年 10 月版 說明十四